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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舉辦「國民法官回娘家:國民參與審判經驗交流分享會」新聞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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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舉辦「國民法官回娘家:國民參與審判經驗交流分享會」新聞稿
國民法官制度自112年開始施行,新制與原有刑事訴訟制度最顯著的差異性在於有別傳統刑事訴訟之卷證不併送方式外,審理前檢、辯相互開示證據、協商之進行,為國民參與審判制度特有之程序。
新竹地方法院截至目前已審結3件國民參與審判案件,為瞭解國民法官真實想法,本院特於113年9月6日下午舉辦「國民法官回娘家:國民參與審判經驗交流分享會」,邀請審、檢、辯三方及親身參與前開3個案件審判之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回院分享意見感想,共同探討如何實際運作新制度之攻防審理,希冀持續完善制度。
交流會首先由本院梁玉芬院長致詞,接續由本院前開3場國審案件之審判長楊數盈擔任主持人簡要說明起訴事實、案件爭點、審理期程安排及證據調查過程等,供國民法官簡短回顧,透過各案件回顧,引導國民法官們就案件核心的審理、評議等階段提供意見,其後再由曾參與審理之劉晏如檢察官、任君逸律師雙方分別提問及意見交流,另合議庭江宜穎法官、崔恩寧法官均提出不同問題開放讓國民法官自由應答。
本次與會國民法官對此制度均表達了高度的肯定,均感榮幸能擔任國民法官,對於審、檢、辯的努力亦均給予正面的評價,並毫無保留表達自己在審理過程中的想法,包括審理期日之安排、審理內容之理解、心證形成、量刑因子考量優先順序、檢辯提供之簡報、詰問時間、論告內容重複性高等,非常踴躍分享審理經驗所得感受及意見,其心得內容呈現出一般刑事審判案件所看不到的角度及面向,彰顯出國民法官參與審判制度之多元價值。
透過此次國民法官回娘家經驗交流分享會之感想與意見,進而提供審、檢、辯於實務運作之修正方向,安排妥適的審判期程,以利減輕國民法官之負擔、提昇案件審理之品質,期使國民法官制度之推動及運作能夠更臻完善而穩健,現場反應熱烈,活動圓滿結束。
(資料來源:司法院網站,公布日期:113-09-13,公布單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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