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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臺北地方法院與臺北市政府共同召開處理少年事件聯繫會議,共商司法與社政聯繫及合作輔導策略新聞稿

司法院:臺北地方法院與臺北市政府共同召開處理少年事件聯繫會議,共商司法與社政聯繫及合作輔導策略新聞稿

為妥適處理少年事件,落實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條保障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權,本院積極與行政部門及民間單位聯繫,爭取少年所需之資源,共同進行少年輔導工作。惟跨領域部門各有不同的法規、專業、責任與工作目標,為加強對話、互相理解、尋求合作共識,本院特從實際案例檢討提出與社政跨域合作議題,邀請臺北市政府於113年9月2日協同召開113年度處理少年事件聯繫會議,並由本院王院長梅英與臺北市政府林副市長奕華共同主持,除本院少年法庭庭長、法官及調查保護室同仁外,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姚淑文局長、家防中心廖秋芬主任、秘書處廖雪如參事帶領社政及衛政代表共40人出席會議。
       會議先由王院長與林副市長分別致詞,王院長指出司法與社政雖分工從不同角度協助少年,但目的都是為保護及協助這群相對弱勢的少年,感謝北市府與會,期許聚焦各議題討論,司法與社政能更緊密結合;林副市長則呼應表示,希望透過聯繫會議能讓府院雙方更加了解彼此作法,共同合作讓社會安全網更為完備。接續由調查保護室進行提案引言,以有偏差、曝險、觸法及性剝削等多重議題個案為例,當離家(機構)個案跨轄移動發生責任通報行為,集篩派案中心派案以個案所在地分派案,收案縣市遇個案行蹤不明,無法在30日期限尋獲個案完成調查,將結案並逕行告發,社政調查又會因個案被司法安置、裁送感化,而以此由不予開案,以致個案未能及時獲得援助,法院不理解社政通報案件處理邏輯,行政服務資訊詢問無著下,僅能以司法有限資源協助個案,影響跨網絡合作推動及少年權益。藉由案例的檢討,法院提出司法、社政聯繫與合作機制等相關提案,經與會代表熱烈討論後,法院及市府雙主席決議建立協助法院交付機構處遇之北市少年及其家庭心理諮商及治療服務機制、建立調保官查詢少年及其家庭案件管派暨服務歷程追蹤資訊機制。
       最後,針對法院通報或函報社政評估個案福利服務需求部分,市府與會代表肯認法院保護官參與共同個案輔導與處遇評估會議的重要性,故決議未來市府於召開涉及司法少年權益有關之決策或諮詢等會議時,將邀請法院派員參與討論,由司法與社政合作建立完善的防護網絡,共同維護少年最佳利益。

(資料來源:司法院網站,公布日期:113-09-02,公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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