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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司法院說明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重點:少年事件移送前程序、兼顧被害人保障,並介紹「曝險少年行政輔導先行新制」準備情形

司法院:說明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重點:少年事件移送前程序、兼顧被害人保障,並介紹「曝險少年行政輔導先行新制」準備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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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今(16)日舉行例行記者會,由少年及家事廳廳長謝靜慧就《少年事件處理法》(下稱少事法)本次修法重點:(1)少年事件移送前程序、(2)被害人權益保障,並就即將於112年7月1日施行的曝險少年行政輔導先行新制準備情形進行說明。

少年觸法事件移送法院前,強制處分應遵循正當法律程序

       謝靜慧表示,少事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的第一個修法重點,是明定少年觸法事件在移送少年法院前,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等對少年實施強制處分之正當程序規定,以及「不使用約束工具原則」,以落實憲法對人身自由之保障,及司法院釋字第664號解釋所揭示少事法係為維護少年健全自我成長所設置之特殊保護制度,並符合兒童權利公約第40條關於少年司法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

兼顧被害人程序參與及保護

       謝靜慧說,第二個修正重點,則是增訂少年事件中被害人程序參與及保護等規定,以與釋字第805號解釋對被害人在少年司法程序權益保障意旨,以及聯合國「犯罪被害人及權力濫用被害人之司法基本原則宣言」及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接軌。

因應曝險少年行政輔導先行新制施行,感謝行政機關積極協助

       謝靜慧指出,108年6月19日修正之少事法,刪除虞犯之相關規定,設置曝險少年「行政輔導先行、司法處遇為後盾」之處遇機制。為使行政機關有充裕時間整備,訂於112年7月1日正式施行。期間司法院除透過各項業務聯繫會議瞭解並督促各法院因應新制之準備作為,亦積極參與行政機關訂定相關法規、協助少年輔導委員會(下稱少輔會)之建置、專業補強及後送少年法院(庭)機制之研議,並隨同內政部辦理之各場推動少輔會新制之分區座談,進行業務溝通與實務經驗分享。謝靜慧於會中,特別對行政機關積極就少輔會相關人力、資源之整備工作,予以感謝。

       謝靜慧說明,基於國家對於曝險少年之特別保護義務,對處於觸犯刑罰法律邊緣而曝露於危險之少年,應優先整合福利、教育、心理等一切行政資源進行輔導,避免過早訴諸司法程序之措施,期許中央及地方政府協力合作,加強協調溝通及資源共享,以利曝險少年行政輔導先行新制之順利運行,創造有利於少年健全成長的社會環境。

       另為維護少年之自我健全成長發展,少事法於108年修正建立資源整合平台。司法院先後於109年及110年起,透過與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2.0政策協調事宜會議」及「少年事件政策協商平台」,就少年有施用毒品、曝險或觸法行為等個別處遇需求,持續與相關行政機關就少年福利保護、教育輔導、治療及就業需求等重要議題及資源布建進行研商與溝通協調,例如強化新興毒品之檢驗量能、少年施用毒品貫穿式保護處理機制、提供就學或職涯探索、職業訓練及相關補助等就業資源、受矯正教育逆境少年家庭支持服務等具體策略及行動方案。

       謝靜慧表示,少年法院與地方政府間每年至少一次定期召開之聯繫會議提案進行研商;部分法院亦持續關注少年經常往來對象、參與團體,或遭犯罪組織利用擔任車手等詐欺非行態樣之處遇策略,強化與行政機關協力合作,期望在與幫派組織無形角力中,對少年之個別處遇需求提供各項社會資源的連結,引導曝險少年回歸正途。

(資料來源:司法院網站,公布日期:112-05-16,公布單位:少年及家事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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