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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司法院舉辦111年度家事調解業務中區座談會 家事調解制度--為孩子的未來尋找更多可能

司法院:司法院舉辦111年度家事調解業務中區座談會 家事調解制度--為孩子的未來尋找更多可能

司法院10月17日召開111年度第三場家事調解業務分區座談會(中部場),由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院長高金枝與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廳長謝靜慧共同主持。本次會議主會場設在臺中高分院,並在苗栗、彰化、南投地院設置延伸會場,同步進行實體演練與線上分享成果和心得。

       高金枝表示,家事調解可以協助離異的父母繼續共同參與孩子未來的生活,使孩子的人生繼續開展,其中律師參與調解程序非常重要,因為律師的建議,將會深切影響當事人的決定,實務工作者應共同努力維護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

       座談會上午放映沈可尚導演拍攝之紀錄片「幸福定格」,邀請涂秀玲、王昌國法官及張右人律師基於實務經驗,分享觀影感想。沈可尚導演於映後座談表示,婚姻是一輩子的跋涉,外界環境不斷變化,影響兩人對夫妻關係的期待,然而不變的是需隨時隨地保持溝通,並感謝對方以任何形式參與生命,所有婚姻的經歷及獲得都是幸福的。

      下午座談會進行分組演練案例,讓與會人員透過角色扮演練習換位思考,施慧玲教授於演練時表示,家事調解目的在幫助離婚家庭建立友善與合作的關係,以子女本位及身心健全發展為主要考量,法官應建立專業合作的團隊,並以家庭諮商為基礎,審酌兒童意見,以符合兒童權利公約中有關兒童表意見權之意旨。賴月蜜教授主持案例演練,在家事調解程序中加入程序監理人、家事調查官協助孩子表意、與大人建立關係,因應孩子的需求調整步調,降低孩子的不安全感。

       司法院將持續辦理家事調解業務分區座談會,透過調解專業訓練,提供實務工作者學習機會,讓離婚父母學習履行對孩子的保護教養責任,並提供資源給離婚父母,為孩子的未來提供生活上的準備,以維護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落實兒童權利公約之精神。

(資料來源:司法院網站,公告日期:111-10-19,公告單位:少年反家事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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