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規則:
依行政程序法第159條:本法所稱行政規則,係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長官對屬官,依其權限或職權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般抽象之規定。
1.規範事項 : 行政系統內部有關之抽象事項,並非法規範。
2.名稱: 除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所定名稱外,多用須知、要點、注意事項、解釋令、解釋函等。
3. 行政規則:無須經法律授權。
4. 應否送交立法院 : 除非行政規則使用中央法規標準法第7條名稱,否則無庸送立法院。
5.效力: 原則上僅具對內效力,例外則間接對外效力。
例如:衛生福利部公告之《心理師執行通訊心理諮商業務核准作業參考原則》即為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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